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相关资料和回复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工作。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本次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修订工作。
延期期间,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