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_公司公告_康华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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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〇二四年度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D10040号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鉴证报告 第2页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鉴证报告 第3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年4月17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1号《关于核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0.37元,发行新股1,500.0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5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57.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7.3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3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 额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加:2020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净额980,973,000.00
减:2020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58,674,305.67
减:2021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18,755,218.13
减:2022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61,845,493.69
减:2023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458,694.47
减:2024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804,314.60
减: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3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3,442,632.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06,877,604.70
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06,877,604.70

专项报告 第2页

项 目金 额
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及账号余额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70400012019098888895,593,706.9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3330020010120100352348111,283,897.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2103928-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80281101012260034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51050155680800002115-
合计206,877,604.70

注: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802811010122600344账户已于2020年12月2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51050155680800002115账户已于2020年12月1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632103928账户已于2024年6月28日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实现新产能落地,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子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医学城(科技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在项目实施地政府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6.6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91号《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0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4.55万元(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48号《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期间收到1.73元利息收入转入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项报告 第4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 募投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097.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80.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753.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62,480.8162,480.814,280.4345,864.4973.412025.12.31-不适用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10,261.1210,261.120.0010,533.94102.662022.12.01-不适用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5,355.3725,355.37-25,355.37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8,097.3098,097.304,280.4381,753.8083.3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98,097.3098,097.304,280.4381,753.8083.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完成日期由 2023 年 10 月 20 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已如期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及试生
产,但鉴于疫苗生产车间补充申请、GMP 符合性检查及生产许可变更需要较长周期,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完成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已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试生产,药品GMP认证申报已获受理并已完成药品GMP现场检查,现处于药品生产许可补充申请办理阶段,鉴于上述认证办理完成尚需一定周期,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实现新产能落地,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子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医学城(科技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在项目实施地政府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公司2020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4.55万元(含税),本次置换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48号)相一致; 2、公司2020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人民币176.68万元(含税),本次置换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91号)相一致。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期间收到 1.73 元利息收入转入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投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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