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4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40,791,320.74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608,679.2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23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金 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15,608,679.26 |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 0 |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购买理财产品 | 11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6,369,376.3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231,978,055.5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专 户 银 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元)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 810200401421010064 | 22,7391,395.01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 810200401421010057 | 4,586,660.55 |
合 计 | 231,978,055.56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2023年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22,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2,000万元),已到期金额11,000万元,报告期末未到期金额11,000万元,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约银行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1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 11,000 | 2023年6月7日 | 2023年9月5日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560.87 | 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柔性智慧工厂新建项目 | 否 | 20,996.04 | 20,996.04 | 0.00 | 0.00 | 0.00% | 2024年7月1日 | 不适用,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否 | |
智慧物流仓储、大数据及研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 | 否 | 10,564.83 | 10,564.83 | 0.00 | 0.00 | 0.00% | 2024年7月1日 | 不适用。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1,560.87 | 31,560.87 | 0.00 | 0.0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柔性智慧工厂新建项目”、“智慧物流仓储、大数据及研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并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7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自上市以来,受大环境影响,公司产能及相关配套系统能够满足订单需求,因此上述募投项目尚未实施。今年以来订单迅速恢复,公司正在研究启动上述项目,后期涉及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公司将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 不适用 |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