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300840)_公司公告_酷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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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 刘湘明 耿焰 孙建强 杨明海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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