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300840)_公司公告_酷特智能: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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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特智能: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原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部分制度。本次修订及新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修订/制定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9《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
1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11《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
1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
13《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
14《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
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1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
1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19《内部控制制度》修订
20《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修订
21《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修订
22《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23《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24《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新制定以及经修订后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新制定及修订的相关制度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第3-9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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