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300830)_公司公告_金现代: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树森-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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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树森-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李树森-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发展涉及的相关问题,为公司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24年1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现本人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树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1990年7月至1993年1月,就职于浙江省委高校工委,任干事;1993年1月至1993年10月,就职于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任职员;1993年10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信息快报社,任编委、第一编辑部主任;1996年5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山东经济日报社,任通联部主任;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任金融部主任;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就职于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任金融部主任;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山东高行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1年2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山东树森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3年5月至今,就职于山东

康桥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7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树森

李树森000001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00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较短,主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股东大会,未至现场工作。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树森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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