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董事会关于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余龙先生、张复生先生、赵永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丹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3日起转股价格由
14.98元/股调整为14.93元/股)的130%(含130%,即自2025年6月3日起由
19.47元/股调整为19.41元/股),已触发“金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金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金丹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赎回金丹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金丹转债的核查意见》;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