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份614.3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27%)的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诚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6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00%)。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诚信发来的《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金丹科技股份的告知函》,广州诚信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诚信持有本公司股份614.3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27%)。
注:本公告中的“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5年6月5日收市后总股本192,416,961股为基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63.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转换债券转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减持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5%,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00%。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7.其他:广州诚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州诚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广州诚信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广州诚信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金丹科技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