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现场告知和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古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