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锐新科技 证券简称:300828 公告编号:2023-01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萱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峰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本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 、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