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锐新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2号)核准,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800.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96.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04.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20年4月16日出具“XYZH/2020TJA20077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06,045,803.77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216,400.05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236,402.82 |
项 目
项 目 | 金 额(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90,065,806.54 |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90,065,806.54 |
加:本年新增募集资金净额 | - |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43,668.75 |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1,100,208.3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778,070.51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锐新昌科技(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常熟”)实施,公司与锐新常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以募集资金20,409.7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锐新常熟“新建工业精密铝合
金部件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29.73万元。2020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6月1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8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万元)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明支行 | 77140078801000000884 | - | 已注销 |
中国银行天津高新支行 | 279189935525 | - | 已注销 |
民生银行常熟支行 | 631968011 | 已注销 | |
合计 | - | - | -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明支行账户、中国银行天津高新支行账户和民生银行常熟支行账户分别已于2020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和2021年8月19日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获取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30,604.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4.37 | |||||||||
本年度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96.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至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锐新昌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新建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生产项目” | 否 | 30,604.58 | 30,604.58 | 1,074.37 | 22,796.01 | 74.49% | 2020年3月31日 | 996.55 | 1,341.75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604.58 | 30,604.58 | 1,074.37 | 22,796.01 | 74.49% | - | 996.55 | 1,341.75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合计 | - | 30,604.58 | 30,604.58 | 1,074.37 | 22,796.01 | 74.49% | 2020年3月31日 | 996.55 | 1,341.7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3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正式投产,本公司已获得一些项目订单,并且产生一定的市场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达产及发挥经济效益均需要一定时间,且新厂房及设备折旧金额较大,公司后续会持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5月2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0,409.7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锐新昌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新建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29.7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为8,110.0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规划投入,公司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不断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建设方案,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目前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部分建设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目前尚未进入结算环节,因此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出现节余。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资金闲置期间产生了理财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已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7月2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 不适用 |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野 李东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