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告知和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国占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董事长国占昌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工作整体情况及对2022年董事会工作的总体部署,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耀黎、史宏伟、周晓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国占昌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1年度主要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57,450.39万元,同比2020年度增加55.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70.17万元,同比2020年度增加15.14%。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份110,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112,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10,280,000股,本次转增55,140,000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65,420,000股。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9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能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亦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3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班立新、王哲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国占昌、王静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班立新、王哲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国占昌、王静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4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班立新、王哲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国占昌、王静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