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_公司公告_锐新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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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国占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76,08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98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76,07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980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7%。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5%。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8.9130%;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8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6,0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130%;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8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130%;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8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130%;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8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0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易成律师、李道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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