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 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经营情况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亿元,同比下降 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6.66万元,同比增长 1.67%。2019年业绩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有限产能的条件下为提高盈利能力,公司重点开发毛利率较高的深加工产品业务,生产资源向深加工产品转移。
二、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1 | 2019/3/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2 | 2019/5/2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19/8/1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4 | 2019/9/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5 | 2019/1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全体董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顺利完成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公司2019年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2019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控制、聘任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9 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2019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
3、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形势及时进行了战略规划研究,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4、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因报告期内未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公司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郭耀黎、史宏伟、周晓苏在各自任职期间内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报告期内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半年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并被公司予以采纳,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制定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