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_公司公告_锐新昌: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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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昌: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1

公告编号:2019-045证券代码:430142 证券简称:锐新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30。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北道 5 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2019-043)。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2019-043)。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申请;

(3)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申请;

(3)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2019-04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环外)海

泰北道 5 号, 联系人:李珂; 联系电话:022-58188590-8035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 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1.《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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