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_公司公告_锐新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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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9

证券代码:430142 证券简称:锐新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规定,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锐新昌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以7.5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6,500,000股(含6,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50,000元(含48,750,000元)。

截至2016年5月30日,募集资金48,750,000元存入公司指定缴款账户(银行账号02-200401040014696)。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6TJA20133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01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股转系统《关于天津锐新昌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公司随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公司系统进行股份登记,新增股份6,500,000股于2016年6月30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其中有限售条件112,500股,无限售条件6,387,500股。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基本使用完毕,余额转出且补充流动资金369.13元。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公司已于2018年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刊登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号:2018-00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股转公司《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设备工装夹具”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锐新昌轻合金(常熟)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注册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注册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全资子公司注册地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到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余额实行专户存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锐新昌轻合金(常熟)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账号1052210104001852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募集资金48,752,540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余额转出且补充流动资金369.13元,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8,750,000.00
减:发行费用243,750.00
募集资金净额48,506,250.00
减:募集资金使用
其中:购买原材料5,461,058.33
机器设备20,246,290.00
研发投入3,000,000.00
偿还流动资金贷款20,045,191.67
减: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46,823.98
募集资金余额533.98
加:利息收入0.15
减:账户管理费150
短信费15
转出余额369.13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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