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18年6月15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告编号:2018-042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