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_公司公告_锐新昌: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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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昌: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7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7年2月4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并获受理,辅导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一、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17 年8月3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2017年 9月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 171821 号)。

2017年9月11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二、中止审查情况

(一)申请中止审查

2017 年8月3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2017年 9月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 171821 号)。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18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8001号),因国信证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信证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2月1日,国信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中止审查申请,并于2018年2月27日取得贵会第17182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二)恢复审查情况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18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8001号),因国信证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信证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2月1日,国信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中止审查申请,并于2018年2月27日取得贵会第17182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2018年8月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037),中国证监会同意恢复

公告编号:2018-039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审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

1、《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3、《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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