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_公司公告_锐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虢实、上海虢盛)

时间:2025年5月15日

锐新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虢实、上海虢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锐新科技股票代码:300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016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68号安联大厦603室

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01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68号安联大厦603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年5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 ...... 18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锐新科技、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简介

企业名称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016室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1日
经营期限2013年6月21日至2033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493.544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712154551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68号安联大厦603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2、主要股东

合伙人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 (万元)所占比例
新疆鸿源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14.783313.54%
长兴丰晟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36.693112.50%
逊克县龙宝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48.851616.67%
南宁天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80.505110.42%
唐紫薇有限合伙人780.505110.42%
哈尔滨轩泽商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6.1882.08%
新疆康之源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24.53448.33%
沈笑彦有限合伙人546.43687.29%
宁波菁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68.34656.25%
张学山有限合伙人156.18792.08%
江苏沁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9.10564.79%
北京博鼎金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87.33862.50%
上海虢盛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9.20421.46%
上海虢信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24.86391.67%
合 计-7493.5441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谷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中国中国

(二)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018室
成立日期2013年6月17日
经营期限2013年6月17日至2033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992.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711963460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荆州路168号安联大厦603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2、主要股东

合伙人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万元)所占比例
上海虢如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792.0093.32%
蔡洁有限合伙人50.001.67%
陆浩飞有限合伙人50.001.67%
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3.34%
合 计-2992.00100.00%

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谷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中国中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上海虢实和上海虢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虢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谷茹。两家公司为独立法人主体,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互相独立。因两家公司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谷茹实际控制,因此两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存在兼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53,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不超过3.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在未来12 个月内无明确的权益变动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发生权益变动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0.11%。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上海虢实集中竞价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135,2000.08%
上海虢盛集中竞价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45,1000.03%
合计180,3000.11%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比例均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股本 165,119,000 股为基准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51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1%,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10.00%,持股比例触及到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上海虢实持有股份12,617,1007.64%12,481,9007.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617,1007.64%12,481,9007.5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上海虢盛持有股份4,075,1002.47%4,030,0002.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75,1002.47%4,030,0002.4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6,692,20010.11%16,511,900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692,20010.11%16,511,900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比例均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股本 165,119,000 股为基准计算。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谷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谷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谷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谷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
股票简称锐新科技股票代码300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016室
一致行动人名称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奉浦大道111号7楼501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赠与 □ 继承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69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10.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数量为180,300股,变动比例0.1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51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的1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变动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 变动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注:本次权益变动方向为减少,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的权益变动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发生权益变动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注: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谷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谷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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