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4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6月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