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公司股东席冰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席中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席冰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获悉席冰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下同)的
0.95%,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股东席冰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席中夏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未在公司任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触及1%的相关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席冰 | ||
住 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花园**栋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6日 | ||
股票简称 | 北鼎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824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张席中夏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306.69 | 0.95 | ||||
合计 | 306.69 | 0.9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总股本比例 (%) | |||
张席中夏 | 1,440.30 | 4.44 | 1,440.30 | 4.44 | ||
席冰 | 1,137.00 | 3.51 | 830.31 | 2.56 | ||
合计持有股份 | 2,577.30 | 7.95 | 2,270.61 | 7.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77.30 | 7.95 | 2,270.61 | 7.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326,341,68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324,373,482股,上表中的股权比例为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准计算。
二、备查文件
席冰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席中夏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