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索引 | 页码 |
| 鉴证报告 | 1-2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CDAA3B0115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英杰电气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英杰电气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XYZH/2025CDAA3B0115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杰电气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8,88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6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40.17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86,01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13,921.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3CDAA3B019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286,664.02元,其中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92,460,334.5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826,329.52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9,016.50元,募集资金余额115,576,274.25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4,543,069.09元,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51,205.80元,理财收益净额1,518,818.0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63,003,228.99元,实有余额22,615,210.20元,与应有差异40,388,018.79元,主要系:
1、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投入金额40,000,000.00元;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下同)2023年8月1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时已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的税额、公司通过募集账户直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对应的税额,上述共计388,018.79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理财及利息收入 | 合计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1081300001137239 | 14,663,416.36 | 2,519,696.66 | 17,183,113.02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1081300001137224 |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1081300001138307 | 5,321,149.01 | 110,948.17 | 5,432,097.18 |
| 合计 | — | 19,984,565.37 | 2,630,644.83 | 22,615,210.20 |
注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39账户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40,000,000.00元;注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24账户于2024年9月10日销户,该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88,395.50元,作为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入金额;
注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8307系公司之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826,329.52元(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93),同时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已经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余额40,000,000.00元,系购买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起息日为2024年12月11日、到期日为2025年3月13日,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为1.05%至
2.30%,本年理财收入净额为1,518,818.0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有40,000,000.00元仍在进行资金管理,余下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311.39
24,311.3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54.30
5,454.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82.97
18,282.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
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
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2)/(1)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否 | |
| 否 | |
| -360.56 | |
| 2024.09.30 | |
| 65.72 | |
| 11,501.54 | |
| 5,413.60 | |
| 17,500.00 | |
| 17,500.00 | |
| 否 | |
|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 |
2.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否6,811.39
6,811.396,811.39
6,811.39
40.70
40.70
6,781.43
6,781.43
99.56
99.56
——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311.39
24,311.3924,311.39
24,311.395,454.30
5,454.3018,282.97
18,282.97——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18,282.97 | |
| 5,454.30 | |
| 24,311.39 | |
| 24,311.39 | |
| —— | |
| 合计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本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1)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产能逐步释放阶段,项目产线运行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充电桩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效益。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本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1)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产能逐步释放阶段,项目产线运行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充电桩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效益。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35,826,329.52元,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26,329.52元(不含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93),同时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无 | 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有40,000,000.00元进行资金管理,余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