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发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22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 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9 | 0 | 9 | 0 | 0 | 否 |
2022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2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针对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针对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
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认同的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针对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针对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发表了认同的独立意见。
5、针对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于2021年5月加入公司董事会,暂时未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2022年任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2年,感谢公司在我作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孔德海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