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黄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发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22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 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9 | 0 | 9 | 0 | 0 | 否 |
2022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不存在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针对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针对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认同的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针对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针对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发表了认同的独立意见。
5、针对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间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极与外审机构沟通,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审计部的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发表意见,并按照规则要求将相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
1、2022年度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及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经营策略,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2、2022年度召开了3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及时召集相关会议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对相关人员聘任、选举的程序进行了监督。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2022年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黄斌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