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
2、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内控机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由于原实施地点被政府收储,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矿山设备及高分子耐磨材料应用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受到较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矿山设备及高分子耐磨材料应用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2年2月延长至2024年2月。
由于2020年年初以来,国内及智利均出现了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2年2月延长至2027年2月。
独立董事:黄斌、李智勇、赵爱民、孔德海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斌:
李智勇:
赵爱民:
孔德海: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