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_公司公告_耐普矿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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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届次会议审议内容
2021/2/18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1/3/6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1/4/1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1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4、《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4、《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1/4/19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6/2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1/8/2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10/2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1/10/2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12/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2021/12/1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12/2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时间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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