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_公司公告_耐普矿机: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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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1-130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93元/股(含)。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00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回购的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8)的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1年6月3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7.93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0,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8%,最高成交价为2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2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062,916.60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自2021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股份。目前公司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持续高于回购方案价格上限

27.93元/股,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7.93元/股调整为37.00元/股(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6.37元/股的150%,即54.56元/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7.93元/股(含)调整为37.00元/股(含)。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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