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_公司公告_耐普矿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1年7月1日

耐普矿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耐普矿机股票代码:300818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飞住所:江苏省通州市金沙镇粮食新村3号楼403室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银河面粉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一 ...... 1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耐普矿机、上市公司、公司

耐普矿机、上市公司、公司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飞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蔡飞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6241963********住所:江苏省通州市金沙镇粮食新村3号楼403室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银河面粉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耐普矿机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耐普矿机股票,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蔡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9,346,800股,以总股本70,000,000股剔除截至2021年5月31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653,200股,下同)的5.768%;本次权益变动后,蔡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67,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9,346,800股)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股)占总股本 比例
蔡飞集中竞价2021年6月21日27.20272,30069,346,8000.104%
2021年6月22日27.47391,30069,346,8000.132%
2021年6月23日27.20425,70069,346,8000.037%
2021年6月24日26.83430,50069,346,8000.044%
2021年6月25日26.20492,50069,346,8000.133%
2021年6月28日26.33347,00069,346,8000.068%
2021年6月29日26.168101,60069,346,8000.147%
2021年6月30日25.98670,00069,346,8000.101%
2021年7月1日26.4501,70069,346,8000.002%
合计532,60069,346,8000.76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蔡飞合计持有股份4,000,0005.768%3,467,400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5.768%3,467,400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1: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减持日(即2021年6月21

日)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69,346,800股。

注2: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最后一笔减持日(即2021年7月1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69,346,800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467,400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买卖耐普矿机股票的情况如下:

买入情况:无卖出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股)占总股本 比例
蔡飞集中竞价2021年6月21日27.20272,30069,346,8000.104%
2021年6月22日27.47391,30069,346,8000.132%
2021年6月23日27.20425,70069,346,8000.037%
2021年6月24日26.83430,50069,346,8000.044%
2021年6月25日26.20492,50069,346,8000.133%
2021年6月28日26.33347,00069,346,8000.068%
2021年6月29日26.168101,60069,346,8000.147%
2021年6月30日25.98670,00069,346,8000.101%
2021年7月1日26.4501,70069,346,8000.002%
合计532,60069,346,8000.76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蔡 飞日期: 2021年 7月1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耐普矿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93-8457210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 在地江西省上饶市
股票简称耐普矿机股票代码3008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蔡飞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000,000股 公司总股本:69,346,800 持股比例:5.768%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532,600 变动比例:0.76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1日 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蔡飞

日期: 2021年7月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