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_公司公告_耐普矿机: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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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 至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52号耐普矿机行政大楼3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9,18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7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9,14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2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6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9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昊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52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15%;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1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郑昊先生、程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发行证券的类型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5、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7、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8、可转债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9、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0、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3、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4、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5、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7、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8、债券持有人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

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0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5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98%;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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