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1]003650号 |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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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3650号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耐普矿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西耐普矿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西耐普矿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江西耐普矿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1]003650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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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西耐普矿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西耐普矿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江西耐普矿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西耐普矿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周益平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熊绍保 | |||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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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14元。截至2020年2月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69,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396,226.3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38,553,773.68元。截止2020年2月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0,354,177.5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16,502.14元;于2020年2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37,675.43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8,199,596.1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旭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旭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分别为8115701013300006688、990102029004158021、793900483800083、199247363185),并于2020年2月7日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旭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旭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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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于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及生产车间整体被收储,公司原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不能实施,公司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结合公司整体搬迁,用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年11月2日,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上饶分行的原募集资金账户(专户账号:
8115701013300006688)内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0,115,524.57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转存至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8115701014200300818),原募集资金账户办理注销。 2020年11月6日,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账号8115701014200300818)。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Naipu Maquinaria para la Mineria SpA (以下简称“智利耐普”),2020年2月公司上市以来,正值国内外疫情爆发之际,无法针对该项目在智利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公司针对该项目在国内开设专户(中国银行专户账号:199247363185)暂时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随着智利疫情的好转,公司顺利在智利当地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手续,并以2020年10月15日暂存于中国银行(账号:199247363185)的募集资金专户本金及利息金额21,506,451.48元为准,以2020年10月15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为 3,192,099.55美元,由智利耐普自有美元资金账户转入中国建设银行智利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8115701013300006688 | 229,269,300.00 | 已销户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 | 8115701014200300818 | 181,373,167.10 | 活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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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
本公司 |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90102029004158021 | 70,461,100.00 | 已销户 | |
本公司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旭日支行 | 793900483800083 | 26,149,600.00 | 1,469,644.75 | 活期存款 |
智利耐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旭日支行 | 199247363185 | 21,360,000.00 | 已销户 | |
智利耐普 | 中国建设银行智利分行 | 69000-244-1101 | 20,670,290.67 | 活期存款(余额3,167,909.19美元) | |
合 计 | 347,240,000.00 | 203,513,102.52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686,226.32元。注2: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990102029004158021因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于本期注销;用于暂存“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旭日支行199247363185账户)因已在智利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注销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已新设变更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存放募集资金余额转入新的专用账户,存放原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8115701013300006688)不再使用并于本期注销。注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03,513,102.52元,与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38,199,596.11元相差34,686,493.59元,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支付银行手续费402.00元;(2)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046,302.82元;(3)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2,775,900.76元(不含增值税);(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元;(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20,000,000.00元;
(6)因募投项目支出不含增值税,实际支付资金中通常包括增值税支付,公司通常在增值税发票取得后用自有资金归还增值税部分至募投专户,本年度累计多支付增值税170,025.96元至募投专户;(7)因公司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募投资金以外币存放,外币汇兑损失678,321.13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专项报告 第4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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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855.3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35.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926.9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35.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926.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7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 | 是 | 22,926.93 | 是 | ||||||||
2.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 | 是 | 22,926.93 | 3,172.24 | 3,172.24 | 13.84 | 2022年9月 | 在建 | 在建 | 否 | ||
3.矿山设备及高分子耐磨材料应用工程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2,614.96 | 2,614.96 | 669.91 | 669.91 | 25.62 | 2022年2月 | 在建 | 在建 | 否 | |
4.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 | 否 | 2,136.00 | 2,136.00 | 15.78 | 15.78 | 0.74 | 2022年2月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177.49 | 6,177.49 | 6,177.49 | 6,177.49 | 100.00 | |||||
合计 | 33,855.38 | 33,855.38 | 10,035.42 | 10,035.42 | 29.6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因公司整体搬迁,已终止实施;(2)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和矿山设备及高分子耐磨材料应用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因公司整体搬迁,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发生变化,现按变更后的计划实施 ;(3)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受疫情影响,建设投入进度放缓。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及其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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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原定的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由于已被政府收储,公司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高分子耐磨材料应用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原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源片区变更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公司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变更用于“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原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源片区变更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由于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及生产车间整体被收储,公司原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不能实施,结合公司整体搬迁,将原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截止2020年2月7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4,086,412.42元(不含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2009号鉴证报告。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2020年4月1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14,086,412.42元。(2)由于公司整体搬迁,原募投资金投入项目不可搬迁部分获得补偿,公司将原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获得补偿的资金13,769,910.28元归还至募投专户,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6,502.14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20年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 4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归还22,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8,000,000.00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8,000,000.00元;(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0,000,000.00元;(3)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 203,513,102.5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由于公司拟实施整体搬迁,原“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投入属于不可搬迁部分获得了拆迁补偿,已将获得的补偿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可搬迁的设备部份(金额295.26万元)将搬迁至新厂区,并入变更后的项目“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实质上原“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整体变更为“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为列报方便,将原“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已投入可搬迁的设备投资295.26万元作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募投投入列报。
附表
专项报告 第7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 | 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 | 22,631.67 | 2,876.98 | 2,876.98 | 12.71 | ||||
合计 | 22,631.67 | 2,876.98 | 2,876.9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及生产车间整体被收储,公司原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不能实施,公司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结合公司整体搬迁,用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20年9月21日,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按变更后的计划实施。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