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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5-077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15—9:25、9:30至11:30、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318号耐普矿机行政大楼7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股东出席情况:
所有股东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其中:现场投票
其中:现场投票 | 3 | 79,078,890 | 46.8553 |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 192 | 10,532,851 | 6.2409 |
合计
合计 | 195 | 89,611,741 | 53.0961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其中:现场投票
其中:现场投票 | 1 | 25,300 | 0.0150 |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 192 | 10,532,851 | 6.2409 |
合计
合计 | 193 | 10,558,151 | 6.2558 |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昊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Alacran铜金银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比(%) | 票数(股) | 占比(%) | 票数(股) | 占比(%) |
所有出席股东
所有出席股东 | 88,632,261 | 98.9070 | 974,930 | 1.0879 | 4,550 | 0.0051 |
其中:中小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 9,578,671 | 90.7230 | 974,930 | 9.2339 | 4,550 | 0.0431 |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哥伦比亚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比(%) | 票数(股) | 占比(%) | 票数(股) | 占比(%) |
所有出席股东
所有出席股东 | 88,587,361 | 98.8569 | 1,019,830 | 1.1381 | 4,550 | 0.0051 |
其中:中小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 9,533,771 | 90.2977 | 1,019,830 | 9.6592 | 4,550 | 0.0431 |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占比(%) | 票数(股) | 占比(%) | 票数(股) | 占比(%) |
所有出席股东
所有出席股东 | 88,405,361 | 98.6538 | 1,173,128 | 1.3091 | 33,252 | 0.0371 |
其中:中小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 9,351,771 | 88.5739 | 1,173,128 | 11.1111 | 33,252 | 0.3149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