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集团(300817)_公司公告_双飞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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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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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变更前 2022 年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影响金额变更后 2022 年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6,918,293.273,303,332.7610,221,626.03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973,607.403,303,332.765,276,940.16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55,190,489.9155,190,489.91
未分配利润458,749,828.25458,749,828.25
利润:
所得税费用4,240,041.464,240,041.46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变更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影响金额变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4,537,403.084,537,403.08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745,760.811,745,760.81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50,564,965.2350,564,965.23
未分配利润304,584,252.34304,584,252.34
利润:
所得税费用3,550,834.693,550,834.69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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