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ZHU QING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ZHU QING先生2021年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1,600股,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部分股东、董事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ZHU QING先生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64%。
公司于近日收到ZHU QING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ZHU QING先生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触及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ZHU QING |
住所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6月29日-2025年7月17日 |
权益变动过程 | 1、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7日,ZHU QING先生通过集中 |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1,600股,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71%。 2、2025年7月17日,ZHU QING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64%。 | ||||||||
股票简称 | 艾可蓝 | 股票代码 | 300816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剔除回购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 ||||||
A股 | 56.16 | 0.71% | ||||||
A股 | 50.00 | 0.64% | ||||||
合计 | 106.16 | 1.3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629,524 | 14.77% | 10,567,924 | 13.4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07,381 | 3.69% | 10,567,924 | 13.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22,143 | 11.08% | 0 | 0 | ||
注:若本表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本次减持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ZHU QING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