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5月23日为授予日,以14.1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25.9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刘屹先生、姜任健先生、赵锐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