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300816)_公司公告_艾可蓝: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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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屹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3人,代表股份数为42,436,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3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为42,176,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6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71人,代表股份数为259,6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7%。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1,259,70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1人,代表股份数为25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25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7%。

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1,259,70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审议 结果
表决 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42,430,79699.9875%通过
反对3,3000.0078%
弃权2,0000.0047%
2.00《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2,430,79699.9875%通过
反对2,8000.0066%
弃权2,5000.0059%
3.00《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2,430,79699.9875%通过
反对2,8000.0066%
弃权2,5000.0059%
4.00《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42,431,29699.9887%通过
反对2,8000.0066%
弃权2,0000.0047%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42,410,09699.9387%通过
反对23,5000.0554%
弃权2,5000.0059%
6.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42,431,09699.9882%通过
反对3,0000.0071%
弃权2,0000.0047%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审议 结果
表决 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42,428,59699.9823%通过
反对3,0000.0071%
弃权4,5000.0106%
8.00《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42,404,89699.9265%通过
反对26,2000.0617%
弃权5,0000.0118%
9.00《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42,405,39699.9277%通过
反对26,2000.0617%
弃权4,5000.0106%
10.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42,406,39699.9300%通过
反对27,2000.0641%
弃权2,5000.0059%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42,409,39699.9371%通过
反对24,2000.0570%
弃权2,5000.00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1,319,52499.9294%通过
反对5,5000.0486%
弃权2,5000.0221%
关联股东刘屹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没有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3.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1,320,02499.9338%通过
反对5,5000.0486%
弃权2,0000.0177%
关联股东刘屹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没有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1,319,52499.9294%通过
反对5,5000.0486%
弃权2,5000.0221%
关联股东刘屹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没有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注: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737,600股,上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比例
1.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254,30097.9584%
反对3,3001.2712%
弃权2,0000.7704%
2.00《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54,30097.9584%
反对2,8001.0786%
弃权2,5000.9630%
3.00《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54,30097.9584%
反对2,8001.0786%
弃权2,5000.9630%
4.00《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254,80098.1510%
反对2,8001.0786%
弃权2,0000.7704%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33,60089.9846%
反对23,5009.0524%
弃权2,5000.9630%
6.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54,60098.0740%
反对3,0001.1556%
弃权2,0000.7704%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52,10097.1109%
反对3,0001.1556%
弃权4,5001.7334%
8.00《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28,40087.9815%
反对26,20010.0924%
弃权5,0001.9260%
9.00《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28,90088.1741%
反对26,20010.0924%
弃权4,5001.7334%
10.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229,90088.5593%
反对27,20010.4777%
弃权2,5000.9630%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232,90089.7149%
反对24,2009.3220%
弃权2,5000.9630%
1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251,60096.9183%
反对5,5002.1186%
弃权2,5000.9630%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比例
13.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52,10097.1109%
反对5,5002.1186%
弃权2,0000.7704%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251,60096.9183%
反对5,5002.1186%
弃权2,5000.96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张俊律师、刘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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