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300816)_公司公告_艾可蓝: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

艾可蓝: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4年1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4年4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2024年8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10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1月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11月2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年12月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12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执行了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对外担保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了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均进行了及时登记,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勤勉尽责的意识,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

2、在保证与公司内审部门稳定联系的同时,加强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4、重视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监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监事参加上市公司监事业务培训及履职能力培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