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是一家由海归博士团队创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2020年2月,公司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是国内第一家以尾气治理为主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设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内燃机绿色排放重点实验室、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目前,公司在坚持尾气治理主业优势的同时,积极谋求多元化发展道路,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着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在优势细分领域和垂直化应用方面进行产业拓展和布局。
在绿色环保领域,公司凭借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力。在道路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公司继续巩固在轻型柴油机后处理市场的龙头地位,积极向中重型柴油机领域拓展,通过提供定制化方案以增强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在汽油及混合动力领域客户开发也取得较好进展,并加快推进绿色燃料内燃机后处理催化剂以及面向国七标准的高性能催化剂的开发。在船舶领域后处理系统上,公司已获得中国、英国、法国等多国船级社认证,与国内多家龙头客户开
展项目合作,实现批量供货。公司自研燃烧器已通过中国特检院型式认证试验,取得中国特检院型式认可证书,产品已经正式投产,批量应用,并积极布局电动船舶船用电池包(软硬件)成品集成和甲醇动力船舶领域后处理技术,推动环保升级。在绿色能源领域,公司持续加大氢能产业链研发投入,在氢燃料电池催化剂领域,成功完善了全场景应用催化剂系列化矩阵,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在PEM电解水制氢方向,产品电解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通过头部企业性能测试。目前,相关技术已与多家战略合作伙伴开展协作,共同推进氢能交通与工业脱碳示范项目落地。在智慧领域,公司打造高性能智算与智慧+平台,依托高校资源提升应用能力,推动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未来,公司将深化云计算与智算服务,推出高性能、高可靠性智算整机与集群产品,并完善供应链管理,助力各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并积极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文件,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稳健运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来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发生,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体系的优化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决策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建立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搜集、上报和沟通等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确保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重大信息,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公司高度重视回报投资者,通过投资者问题答复、投资者交流活动、强化投资者意见征询与反馈机制等方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互动易”平台、热线电话、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己任,为投资者作出合理客观的投资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参考。不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争取实现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考核评级。一是持续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机制。构建投资者信息需求收集机制,将投资者关心关切事项,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体现,使披露信息紧密贴合投资者决策需求。二是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建立健全自愿信披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自愿信披内容,保证自愿信披的及时性、准确性、连续性与完整性。三是着力创新信息披露形式。结合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与公司业务实际,优化信息披露内容,让内容更加简明清晰、更加有针对性地反映公司情况,语言更加通俗易懂,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丰富信息披露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
同时,公司将积极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不断创新和丰富互动交流方式,重视资本市场表现,把高质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作为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高质量的投关工作提升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四、注重股东回报,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始终把做好企业的经营管理放在首位,努力提升公司的业绩和价值,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39,379.2元(含税)。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2元(含税),预计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94,495.60元(含税)。
公司未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利益,持续进行现金分红,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董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关键少数”履职担当和规则意识。2024年度,董监高除积极参加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监高培训外,同时还通过学习公司董办分享的违规案例以及每月证券简报的形式参加各种非正式的培训,不断提升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技术创新,坚持务实、严谨、创新、奋斗的精神,继续推进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股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共同维护市场稳定,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