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300808)_公司公告_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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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量股份”或“公司”)的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久量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阅读了久量股份《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人员沟通,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人力资源、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及内部信息传递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重大波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技术风险。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的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程度等因素,确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作为衡量标准。

缺陷等级定义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资产总额的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重要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错报<利润总额的2%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识别该错报;

(4)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整改;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补偿性控制措施;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损失<300万元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300万元≤损失<1000万元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损失≥1000万元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关键制度或机制均缺失,导致全局性系统性管理失效;

(5)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与关键控制组合缺失;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管理层及治理层舞弊。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一定程度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在某领域存在重要缺失,导致局部性管理失效;

(5)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缺失;

(6)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员工舞弊。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1)较小范围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2)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4)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存在持续改善空间,但不构成管理失效;

(5)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缺失;

(6)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关联第三方舞弊。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量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久量股份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袁炜付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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