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300808)_公司公告_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量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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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量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量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量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久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前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内部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8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8%。卓楚光先生担任久量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郭少燕女士担任久量股份董事。

三、本次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提供的此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今,公司关联方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融资额度实际使用了3,019.71万元。除上述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外,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和郭少燕女士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炜付永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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