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300798)_公司公告_锦鸡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

锦鸡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0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01月19日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04月23日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08月28日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4日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2月15日

1、2024年0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共2个议案。

2、2024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0个议案。

3、2024年0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议案》,共3个议案。

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2个议案。

5、202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的议案》,共1个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审议通过所有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发表意见:

(一)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勤勉尽责。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财务管理、定期报告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

内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有效。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回避制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相关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0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0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等规则要求,配合公司做好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设置,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二)在内部监督机构调整之前,做好日常监督,认真检查公司财务,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和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的督促和检查。切实维护

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