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_公司公告_米奥会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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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00,01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3,500,01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30,726,05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00,011股后的227,226,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529,116.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68,167,813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79,529,116.10元/230,726,057股*10=3.446906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0.3446906元/股;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68,167,813股/230,726,057股×10=2.954491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0.2954491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46906元/股)/(1+0.2954491股)。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30,726,05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500,011股后的227,226,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529,116.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68,167,81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98,893,87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

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每股转增股本数量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实施的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0,726,05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500,011股后的227,226,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30,726,05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98,893,870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00,01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3,500,01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28日

3、本次权益分派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5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2025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181方欢胜
200*****542潘建军
301*****841姚宗宪
401*****483俞广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0日至登记日:

2025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8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96,637,43441.88%28,991,230125,628,66442.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088,62358.12%39,176,583173,265,20657.97%
三、总股本230,726,057100.00%68,167,813298,893,870100.00%

注:上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500,011股,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按新股本298,893,870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191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股数与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79,529,116.10元/230,726,057股*10=3.446906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0.3446906元/股;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68,167,813股/230,726,057股×10=2.954491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0.2954491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46906元/股)/(1+0.2954491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2104室

咨询联系人:姚宗宪

咨询电话:021-61331777

咨询传真:021-61331709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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