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300790)_公司公告_宇瞳光学: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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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159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4人,代表股份74,854,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06%(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2,327,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2,52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2,52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2,52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2%。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74,034,3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113,5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0,920,887股。)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品光先生、金永红先生、林炎明先生、张嘉豪先生、古文斌先生、王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品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5,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912%。

张品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金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3,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6,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01%。

金永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林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5,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49%。

林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嘉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5,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10%。

张嘉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古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75%。

古文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70%。

王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杨金才先生、阎磊先生和刘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金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6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82%。

杨金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阎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4,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65%。

阎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87%。

刘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李赞先生、姚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赞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4,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65%。

李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姚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3,35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64%。

姚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周姗姗律师、杨雪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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