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承宝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50,75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30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95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44,80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23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23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3%;反对1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4%;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48%;反对1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91%;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0%。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3%;反对1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4%;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48%;反对1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91%;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0%。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3%;反对1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2%;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48%;反对1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05%;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7%。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2%;反对6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6%;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35%;反对6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204%;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0%。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3%;反对6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93%;反对6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47%;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0%。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6%;反对6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1%;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04%;反对6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3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0%。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6%;反对6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1%;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04%;反对6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35%;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王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