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300786)_公司公告_国林科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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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903号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目录页次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1-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1-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3903号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5]0011009720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国林科技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12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大华核字[2025]0011003903号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国林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国林科技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5]0011009720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蔺自立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人环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12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49,303.7439,977.0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1,728.701,142.2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51%2.8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1,728.70销售材料、维修收入等1,142.22销售材料、维修收入等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1,728.701,142.22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7,575.0738,834.83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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