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南四环西路126号汽车博物馆23号门1层会议厅。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国栋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912,28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34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8,8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888,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166%。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81%。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
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隋国栋先生为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隋国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0,215,451股,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375,589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55,591,040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21,321,244股,关联股东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21,316,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6,89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1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60,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46%;反对18,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9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18,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60,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46%;反对18,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隋国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0,215,451股,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375,589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55,591,040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21,321,244股,关联股东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21,316,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1%;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刘峰先生、刘超先生及邱玉栋先生。刘峰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275,882股,刘超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955,744股,邱玉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5,368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20,336,994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56,575,290股,关联股东刘峰先生、刘超先生、邱玉栋先生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56,570,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0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邱玉栋先生、柳伟亮先生、李楠女士、杨林先生、冯正先生、谢汝娟女士、李芸女士和李刚先生。邱玉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5,368股,柳伟亮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6,047股,李楠女士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量为49,321股,杨林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725股,冯正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966股,谢汝娟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935股,李芸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400股,李刚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725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247,487股,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76,664,797股,关联股东邱玉栋先生、柳伟亮先生、李楠女士、杨林先生、冯正先生、谢汝娟女士、李芸女士和李刚先生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同意76,659,6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37,0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4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7,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73,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7%;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丁秋艳律师及李悦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