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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1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2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 参会通讯参会亲自 出席次数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肖土盛9099002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股东大会2次,会上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在公司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还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2022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2022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在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事项,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沟通配合,指导审计部门开展各项相关工作;积极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建议;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准确合理,报表披露数据真实完整,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管业绩考核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董事、高管业绩考核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薪酬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

四、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制度建设、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审核了定期报告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2年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在经营管理中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公司经营层严格贯彻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五)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2023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积极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肖土盛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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