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_公司公告_德恩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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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0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03月0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3月0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雷永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参股公司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齿精工”)的全体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等比例减资,其中公司拟减资800万元,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亚数控”)拟减资2400万元,丹棱县众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棱众力”)拟减资133.33万元,合计减资3333.33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丹齿精工的注册资本由23333.33万元减少至20000万元。减资前后各股东对丹齿精工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其24%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丹齿精工实际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因李茂洪先生及其配偶刘雨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马路女士在李茂洪先生控股的企业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减资标的公司丹齿精工为李茂洪先生控制的弘亚数控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关联董事女士马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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