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3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广东东粤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广东东粤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中,广东东粤其他股东均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考虑到广东东粤为公司持股93.208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广东东粤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804,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叶红、林瀚、史惠芳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5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因此公司本次将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叶红、林
瀚、史惠芳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123118)自 2022 年1 月 13 日始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3 年 7月31日,“惠城转债”累计转股8,223,850 股。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0,000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上市。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63名激励对象办理 804,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36,027,8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6,027,850.00元,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2:00于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8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