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2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历经 19 年的发展和沉淀,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的发展路线。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涵盖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工业烟气治理、低值废塑料循环再利用等领域,公司所研核心技术的路径区别于传统填埋、焚烧处理处置,始终围绕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4,918.45 万元,同比增长 7.33% ;利润总额 4,052.68 万元,同比降低 7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259.97 万元,同比降低 69.24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催化剂销量和收入增加,但是由于催化剂行业竞争激烈,催化剂销售单价及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单价同比继续降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同时随着新项目逐步运行,折旧费用、人工成本等生产运行费用同比增加,项目利润水平同比降低。此外,公司不断开拓新项目,项目储备人员成本、管理及财务费用增加,项目效益尚未释放,导致公司整体成本、费用上升,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
未来,公司将秉承 “惠及诚信、服务共赢” 的经营理念,坚持致力绿色环保,引领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致力于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持续创新,以提升废弃物再利用程度,提高资源化产品附加值从而实现可为更多的行业解决废弃物处置难题,以创新驱动、快速发展、质量提升为目标,践行新质生产力发展理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行业发展,回馈公司股东。
二、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治理体系,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稳健运行;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9次监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均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后续还将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稳定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制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旨在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贷款用途为股票回购。截至2025年2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4,955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108,29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五、完善信息披露,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包括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日常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互动易、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公司与投资者双方的互动,将公司的价值有效传递给投资者,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同时,将投资者的关注点、建议等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
透明度,重视投资者的建议,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强化投资者回报、不断完善治理机制与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透明度,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惠城力量。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