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_公司公告_惠城环保: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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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9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海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惠城”)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6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按其持有山东惠亚34.8755%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5.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惠亚与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分场支行(以下简称“东营银行八分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东营银行八分场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与东营银行八分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174.38万元。同时,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分别与东营银行八分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长仉杰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债权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分场支行(乙方)

1.担保金额:174.38万元

2.担保范围:(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处置费、过户费、律师费等)。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权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所得的款项按照下来顺序清偿其债权: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2)违约金;3)损害赔偿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依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2)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将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8,729.87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137,162.60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62.60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0%。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东营银行八分场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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